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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申请租赁钓鱼岛进行旅游开发

发布时间:2012-07-20

    目前,根据国家海洋局、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联合颁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法人单位以及个人都可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潘琦
  7月16日,北京。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人童增在中国大饭店咖啡苑向法治周末记者出示了一份申请书的复印件。在这份申请书上,童增以他名下的一家投资公司正式向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希望租用钓鱼岛及附属岛屿进行旅游开发。
  “钓鱼岛的风光非常美!而我们前段时间赞助过一个海洋风光摄影展,更激起了我们对于祖国海岛的这种心意。”童增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钓鱼岛从国内法来讲属于无主岛,“那么根据中国的法律我们就可以租赁钓鱼岛”。
  目前,根据国家海洋局、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联合颁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法人单位以及个人都可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童增表示,他已经与中国海洋摄影协会达成合作意向,将一同组织前往钓鱼岛采风、旅游。中国海洋摄影协会秘书长曹彩云女士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前海洋协会曾得到过童增的支持,未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进行摄影、旅游资源开发等一系列活动。
  此外,童增也在同国家旅游局进行沟通,并申请从浙江舟山或福建厦门启程前往钓鱼岛的航线
  “申请航线需要具备很多的条件,我们正在拟一个租赁钓鱼岛的可行性报告。”据童增介绍,报告从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经营模式、实际操作等多个方面对租赁经营钓鱼岛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并准备下一步提交。
  虽然在童增看来,租赁开发钓鱼岛是一项纯经营性的活动,但事实上,开发钓鱼岛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保卫国家安全也有重要意义——一些海洋法专家认为,对有争议的海岛,既然中国拥有主权,就要在实际开发利用中显示中国的存在。
  “其实主要就是给政府提供一个思路。我们想让国人更加了解钓鱼岛的美好风光,增强公民的爱国意识。同时也让全世界知道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对保钓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在采访结束时童增表示。
  截至发稿前,国家海洋局方面还未就童增申请租赁钓鱼岛一事作出回复。
(来源:法治周末)